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工作的若干规定》的主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是什么?
为落实市委、市政府“盘活存量、培育增量、提升质量”工作要求,指导督促市属企业落实房产土地经营管理主体责任,进一步规范对房产土地出租经营工作的全过程监管,制定本规定。
一是总则方面,明确了出台背景、适用范围及定义。二是出租管理方面,规范了底价评估,进一步简化了流程,明确了企业可不进行出租底价评估的两种情形,确定了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时租金底价调整机制,并新增了划拨用地出租需上缴土地收益的要求。三是租约管理方面,明确了出租期限应如何确定,新增了租金增长机制并要求在合同中进行明确,要求企业建立租金催收、预警机制,对长期拖欠租金承租方采取追讨、解约等措施。四是监督追责方面,明确了出租需依法合规、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,要求监管企业完善激励与容错免责机制。五是监管企业需在出租管理制度中明确按价格、面积等要素划分的决策权限,同时应指导所属企业研判出租项目业态,禁止引进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、污染大或有社会风险的承租方。